摘要
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
1、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
(1) 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(II级生物安全柜为宜)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,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。
(2) 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须在生物安全柜(II级生物安全柜为宜)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,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。
上述材料的离心操作如果使用密封的离心机转子或安全离心杯,且它们只在生物安全柜中开闭和装载感染性材料,则可在实验室中进行。
(3) 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,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,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(护目镜、面罩、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)。
(4) 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。离开实验室时,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。不得穿着外出,更不能携带回家。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,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。
(5) 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、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。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,宜戴两副手套。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。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。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。
2、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
(1) 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实验室必须满足本标准6.1.2中各款的要求。
(2)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,如高压灭菌锅、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。
(3) 应设置洗眼装置。
(4) 实验室门宜带锁、可自动关闭。
(5)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。
(6) 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~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。
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
1、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
(1) 实验室中必须安装Ⅱ级或Ⅱ级以上生物安全柜。
(2) 所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。当这类操作不得不在生物安全柜外进行时,必须采用个体防护与使用物理抑制设备的综合防护措施。
(3) 在进行感染性组织培养、有可能产生感染性气溶胶的操作时,必须使用个体防护设备。
(4) 当不能安全有效地将气溶胶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时,应使用呼吸保护装置。
(5) 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前,应在专用的更衣室(或缓冲间)穿着背开式工作服或其他防护服。工作完毕必须脱下工作服,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。可再次使用的工作服必须先消毒后清洗。
(6) 工作时必须戴手套(两副为宜)。一次性手套必须先消毒后丢弃。
(7) 在实验室中必须配备有效的消毒剂、眼部清洗剂或生理盐水,且易于取用。可配备应急药品。
2、 实验室设计和建造的特殊要求
(1) 选址
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可与其他用途房屋设在一栋建筑物中,但必须自成一区。该区通过隔离门与公共走廊或公共部位相隔。
(2) 平面布局
a)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核心区包括实验间及与之相连的缓冲间。
b)缓冲间形成进入实验间的通道。必须设两道连锁门,当其中一道门打开时,另一道门自动处于关闭状态。如使用电动连锁装置,断电时两道门均必须处于可打开状态。
END